有用者,不可借;不能用者,求借。借不能用者而用之。匪我求童蒙,童蒙求我。
翻译注释
①有用者,不可借;意为世间许多看上去很有用处的东西,往往不容易去驾驭而为已用。
②不能用者,求借:此句意与①句相对言之。即有些看上去无什用途的东西,往往有时我还可以借助它而为己发挥作用。犹如我欲“还魂”还必得借助看似无用的“尸体”的道理。此言兵法,是说兵家要善于抓住一切机会,甚至是看去无什用处的东西,努力争取主动,壮大自己,即时利用而转不利为有利,乃至转败为胜。
③匪我求童蒙,童蒙求我:语出《易·经蒙》卦。蒙,卦名。本纷是异卦相叠(下坎上艮)。本卦上卦为艮为山,下卦为坎为水为险。山下有险,草木丛生,故说“蒙”。这是蒙卦卦象。这里“童蒙”是指幼稚无知、求师教诲的儿童。此句意为不是我求助于愚昧之人,而是愚昧之人有求于我了。
古人按语:换代之际,纷立亡国之后者,固借尸还境之意也。凡—切寄兵权于人,而代其攻宁者,皆此用也。
三十六计
《三十六计》或称三十六策,是指中国古代三十六个兵法策略,语源于南北朝,成书于明清。它是根据中国古代汉族军事思想和丰富的斗争经验总结而成的兵书,是汉民族悠久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。
“三十六计”一语,先于著书之年,语源可考自南朝宋将檀道济(?—公元436年),据《南齐书·王敬则传》:“檀公三十六策,走为上计,汝父子唯应走耳。”意为败局已定,无可挽回,唯有退却,方是上策。此语后人赓相沿用,宋代惠洪《冷斋夜话》:“三十六计,走为上计。”。及明末清初,引用此语的人更多。于是有心人采集群书,编撰成《三十六计》。但此书为何时何人所撰已难确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