昔有霍家奴,姓冯名子都。
依倚将军势,调笑酒家胡。
胡姬年十五,春日独当垆。
长裾连理带,广袖合欢襦。
头上蓝田玉,耳后大秦珠。
两鬟何窈窕,一世良所无。
一鬟五百万,两鬟千万余。
不意金吾子,娉婷过我庐。
银鞍何煜耀,翠盖空踟蹰。
就我求清酒,丝绳提玉壶。
就我求珍肴,金盘脍鲤鱼。
贻我青铜镜,结我红罗裾。
不惜红罗裂,何论轻贱躯。
男儿爱后妇,女子重前夫。
人生有新旧,贵贱不相逾。
多谢金吾子,私爱徒区区。

作者
    辛延年(公元前220~?年待考),著名秦、汉时期的诗人。作品存《羽林郎》一首,为汉诗中优秀之作。始见于《玉台新咏》,《乐府诗集》将它归入《杂曲歌辞》,与《陌上桑》相提并论,誉为“诗家之正则,学者所当揣摩”(费锡璜《汉诗总说》)。
简介

    羽林郎》是汉代人辛延年的作品。此诗描写的是一位卖胡姬,义正辞严而又委婉得体地拒绝了一位权贵家豪奴的调戏。首四句是全诗的故事提要,交待了两个正反面人物及其矛盾冲突的性质;中间前十句描绘女主人公胡姬的美貌俏丽,后十句是女主人公直接控诉豪奴调戏妇女的无耻行径;最后八句写胡姬柔中有刚、义不容辱的严辞拒绝豪奴的调戏。全诗主要通过人物语言,运用铺陈夸张的手法,谱写了一曲反抗强暴凌辱的赞歌。

注释

    羽林郎:禁军官名。汉置。掌宿卫、侍从。
    霍家:指西汉大将军霍光之家。
    酒家胡:原指酒家当垆侍酒的胡姬。后亦泛指酒家侍者或卖酒妇女。
    姬:美貌的女子。
    垆:旧时酒店里安放酒瓮的土台子,亦指酒店。
    裾:衣襟。
    襦(rú):短衣。
    蓝田玉:指用蓝田产的玉制成的首饰,是名贵的玉饰。
    大秦珠:西域大秦国产的宝珠,也指远方异域所产的宝珠。
    鬟(huán):古代妇女梳的环形发髻。窈窕:女子文静而美好。
    良:确实。
    娉婷:形容女子姿态美。庐:房舍。
    煜爚(yùyuè):光辉灿烂,光耀。
    翠盖:饰以翠羽的车盖。空:这里是等待、停留的意思。踟蹰(chíchú):徘徊不进的样子。
    珍肴:美味佳肴。
    脍(kuài):细切的肉。
    贻:赠送。
    红罗:红色的轻软丝织品。多用以制作妇女衣裙。
    裂:古人从织机上把满一匹的布帛裁剪下来叫“裂”。《广雅·释诂》:“裁也。”
    逾:超越。
    谢:感谢,这里含有“谢绝”的意思。金吾子:执金吾,是汉代掌管京师治安的禁卫军长官。这里指调戏女主人公的豪奴。
    私爱:单相思。徒:白白地。区区:指拳拳之心,恳挚之意。

译文

    当年,有个霍将军的门人冯子都,曾经依仗将军的势力,调笑当垆卖酒的胡姬。这位胡姬,当年只十五岁,在一个春光明媚的日子独自在门前卖酒。胡姬什么样子呢?那容貌自不必说,那服饰也别具匠心——她系着长长的丝绦,穿着大袖合欢衫;头上戴着蓝田美玉的饰物,耳上戴着大秦宝珠做的耳环;那发髻更是戴着无数珠宝,世上罕有,一只发髻上戴的珠宝就值五百万钱,两个发髻就价值千万多钱。没料到胡姬的美丽招来了冯子都这个公子,他娉娉婷婷地来到了胡姬的酒坊,看那白银鞍多么气派光华,那车盖簪缨多么华丽眩目。他先是要酒喝,胡姬提着玉壶送上了清酒;他再要佳肴,胡姬用金盘捧出鲤鲙来待客。没想到这小子本意不在喝酒吃饭,却拿出面青铜宝镜赠给胡姬,还不顾“男女授受不亲”的嫌疑给她系在红罗带上。胡姬翻了脸,当场扯断红罗带,将铜镜还回,正言道:“男人总是心爱新妇,而女子却永远最看重前夫;人生就是这样,相遇得有早有晚,人有新有故;我对我的故人不会因为富贵还是贫贱而负他——多谢您的好意,但是,你爱我也是白爱了!”

赏析

    此诗描写的是一位卖酒的胡姬,义正辞严而又委婉得体地拒绝了一位权贵家豪奴的调戏,在汉乐府《陌上桑》之后,又谱写了一曲反抗强暴凌辱的赞歌。题为“羽林郎”,可能是以乐府旧题咏新事。
    首四句是全诗的故事提要,不仅交待了两个正反面人物及其矛盾冲突的性质,而且一语戳穿了所谓“羽林郎”不过是狗仗人势的豪门恶奴这一实质,从而提示出题目的讽刺意味。《汉书·霍光传》:“初,光爱幸监奴冯子都,常与计事,及显寡居,与子都乱。”则冯子都既是霍光的家奴头,又是霍光的男宠,自非寻常家奴可比,但《羽林郎》分明是辛延年讽东汉时事,说“霍家奴”,实际上是借古讽今,如同唐人白居易长恨歌》不便直写唐明皇,而说“汉皇重色”一样,在古诗中是常见的手法。清人朱乾《乐府正义》中认为:“此诗疑为窦景而作,盖托往事以讽今也。”后人多从其说。窦景是东汉大将军窦融之弟,《后汉书·窦融传》:“景为执金吾,襄光禄勋,权贵显赫,倾动京师,虽俱骄纵,而景为尤甚。奴客缇骑依倚形势,侵陵小人,强夺财货,篡取罪人,妻略妇女。商贾闭塞,如避寇仇。……有司畏懦,莫敢举奏。”与诗所写的恶奴“依倚将军势”,又混称“金吾子”,极为相似,当是影射窦景手下的“奴客缇骑”(执金吾手下有二百缇骑,相当于后代的皇家特务)。
    “胡姬年十五”以下十句,极写胡姬的美貌俏丽。紧承上文“酒家胡”而言“胡姬”,修辞上用顶真格,自然而又连贯;情节上则是欲张先驰,撇开恶奴,倒叙胡姬,既为下文恶奴垂涎胡姬美色做铺垫,也为下文反抗调戏的紧张情节缓势。在急处先缓,才能形成有弛有张、曲折有致的情节波澜。年轻的胡姬独自守垆卖酒,在明媚春光的映衬下越发显得艳丽动人:她内穿一件长襟衣衫,腰系两条对称的连理罗带,外罩一件袖子宽大、绣着像征男妇合欢图案(例如鸳鸯交颈之类)的短袄,显出她那婀娜多姿的曲线和对美好爱情的追求。再看她头上,戴着著名的蓝田(长安东南三十里)所产美玉做的首饰,发簪两端挂着两串西域大秦国产的宝珠,一直下垂到耳后,流光溢彩而又具有民族特色。她那高高地挽着的两个环形发髻更是美不胜言,连整个世间都很罕见,不用说她整个人品的美好价值无法估量,单说这两个窈窕的发髻,恐怕也要价值千万。这是夸张其美貌价值,因为“论价近俗,故就鬟言,不欲轻言胡姬也。”(闻人倓《古诗笺》)也是一种以局部概括全体的借代手法。以上从胡姬的年龄、环境、服装、首饰、发髻各方面着力铺陈、烘托胡姬的美貌艳丽,而又紧扣其“胡人”的民族格,因而描写不流于一般。运用了白描、夸张、骈俪、借代等多种手法,与《陌上桑》有异曲同工之妙。
    经过这段光旖旎的描写之后,诗人笔锋一转,改写第一人称手法,让女主人公直接控诉豪奴调戏妇女的无耻行径。“不意”承上启下,意味着情节的突转,不测风的降临。西汉冯子都不曾作过执金吾,东汉窦景是执金吾,但不属于“家奴”,故此处称豪奴为“金吾子”,是语含讽意的“敬称”。“娉婷”句指豪奴为调戏胡姬而作出婉容和色的样子前来酒店拜访,他派头十足,驾着车而来,银色的鞍光彩闪耀,车盖上饰有翠羽的车停留在酒店门前,徘徊地等着他。他一进酒店,便径直走近胡姬,向她要上等美酒,胡姬便提着丝绳系的玉壶来给他斟酒;一会儿他又走近胡姬向她要上品菜肴,胡姬便用讲究的金盘盛了鲤鱼肉片送给他。恶奴要酒要菜,是为大摆排场阔气;而两次走近(“说”即近意),则已露动机不纯的端倪。在他酒酣菜饱之后,再也按捺不住内心的欲火,渐渐轻薄起来,公然对胡姬调戏:他赠胡姬一面青铜镜,又送上一件红罗衣要与胡姬欢好。今人对“结”字有多解:或解为“系”,把青铜镜系在胡姬的红罗衣上;或解作“拉拉扯扯”;俞平伯解为“要结之结,结绸缪、结同凡之结”(意思是结下男女结合的关系和缠绵的恋情)。分析诗中的句法及上下文情理,俞平伯的说法更为贴切。以上十句是第三层:写豪奴对胡姬的垂涎和调戏。
    最后八句写胡姬柔中有刚、义不容辱的严辞拒绝。胡姬面对倚权仗势的豪奴调戏,既不怯懦,也不急躁,而是有理有节,以柔克刚。她首先从容地说道:“君不惜裁下红罗前来结好,妾何能计较这轻微低贱之躯呢!”仿佛将要一口答应,实际上是欲抑先扬,欲擒故纵。下文随即转折:“但是,你们男人总是喜新厌旧,爱娶新妇;而我们女子却是看重旧情,忠于前夫的。”这与《陌上桑》中“使君自有妇,罗敷自有夫”如出一辙,只是语气稍委婉而已。其实,十五岁的胡姬未必真有丈夫,她之所以暗示自己“重前夫”,也和罗敷一样,一是表明自己忠于爱情的信念,更主要的则是权借礼法规范作为抗暴的武器。“人生有新故,贵贱不相逾。”语气较上婉而弥厉:“既然女子在人生中坚持从一而终,决不以新易故,又岂能弃贱攀贵而超越门第等级呢!”语意绵里藏针,有理有节。言外之意,如同左思咏史八首》其六:“贵者虽自贵,视之若埃尘;贱者虽自贱,重之若千钧。”表现了胡姬朴素的阶级意识和风棱厉节,显得义正言辞。“多谢”,一语双关,表面是感谢,骨子却含“谢绝”。这里的结束语更耐人寻味:“我非常感谢官人您这番好意,让您白白地为我付出这般殷勤厚爱的单相思,真是对不起!”态度坚决而辞气和婉,语含嘲讽而不失礼貌。弄得这位不可一世的“金吾子”,除了哭笑不得的尴尬窘态和狈而逃的可耻下场,再也没有其它别的办法。这里也给读者留下了“言尽意不尽”的想象余地。
    这首诗在立意、结构和描写手法上,与《陌上桑》有异曲同工之妙。写女子之美,同样采用了铺陈夸张手法;写反抗强暴,同样采取了巧妙的斗争艺术;结尾同样是喜剧性的戛然而止。但《陌上桑》更多的是用侧面烘托,虚处着笔;这首诗则侧重于正面描绘和语言铺排。前者描写使君的垂涎,主要通过人物语言,用第三者的叙述;这首诗刻豪奴的调戏,则是一连串人物动作,即“过我”、“就我”、“贻我”、“结我”,妙在全从胡姬眼中写出。太守用语言调戏,豪奴用动作调戏,各自符合具体身份。罗敷反抗污辱是以盛赞自己的丈夫来压倒对方,所谓“道高一尺,魔高一丈”;胡姬反抗调戏则是强调新故不易,贵贱不逾,辞婉意严,所谓“绵里藏针”、“以柔克刚”。罗敷在使君眼中已是“专城居”的贵妇人;而胡姬在“金吾子”眼中始终都是“当垆”的“酒家胡”。因而这首诗更具有鲜明的颇具讽刺意味的对比:“家奴”本不过是条看家狗,却混充高贵的“金吾子”招谣撞骗,这本身就够卑鄙之极了;而“酒家胡”虽然地位低贱,但是终究不必仰人鼻息过生活,在“高贵者”面前又凛然坚持“贵贱不相逾”,这本身就够高贵的了。于是,尊者之卑,卑者之尊,“高贵”与“卑贱”在冲突中各自向相反的方向完成了戏剧性的转化,给读者以回味无穷的深思和启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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